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 为: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 人员违反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