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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3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公司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
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新旧准
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孙   琦
          王佐林
          张永冀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