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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6-03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不超过 1,000,000,000.00 元。公司发行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不含税承销费金额 7,547,169.81 元(承
销费含税金额为 8,000,000.00 元,承销费税款为 452,830.19 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992,452,830.19 元,另外发行人还应支付审计及律师费、登记费等其
他费用合计人民币 1,310,000.00 元(含税金额),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1,235,849.06 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216,981.13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
第 1-00041 号《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
况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年
产 30 万吨合成氨技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1     年产 30 万吨合成氨技改项目            150,000.00            99,121.70

                     合计                        150,000.00            99,121.70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要的部分将由公司
自筹资金解决。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
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性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
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投资产品
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
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具体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性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
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
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
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
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只能购买通知性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
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
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对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新洋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东北证券对新洋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