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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1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
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参股企业合伙权益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道格十九号合伙权益的优先受让权,保持道格
十九号现有合伙权益比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在道格
十九号拥有的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
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合伙权益转让优先购买权的事项。

    二、关于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结合公司生产实际
需要及原材料价格上涨情形所进行的必要调整,除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以外,相关关联
人及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形式均未发生变化。

    相关交联交易遵照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独立董事:孙   琦    王佐林      张永冀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