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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洋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
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及其他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的业务,对 2021 年度报表数据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