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 二〇二二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发行人”、“公 司”)对外公布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东北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 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北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北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2 目 录 重要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章 本次可转债概况 ................................................................................. 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4 二、本次可转债的主要条款 .................................................................... 4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9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二、发行人经营情况 ...............................................................................10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 ............................................................................... 11 第四章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3 第五章 本次可转债内外部增信机制变化情况 ..............................................14 第六章 本次可转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15 第七章 本次可转债跟踪评级情况 .................................................................17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18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9 一、是否发生《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19 二、转股价格调整...................................................................................21 三、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1 3 第一章 本次可转债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 2020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8 月 7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0 号文《关于核准新洋丰农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 超过 1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 二、本次可转债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洋 丰转债”,债券代码:127031)。 3、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总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4、债券票面金额:本次可转债票面金额为 100 元。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7 年 3 月 24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 个交易日)。 6、起息日:本次可转债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 7、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 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称“年利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 享受的当年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4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的持有人承担。 8、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31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2021 年 10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3 月 24 日)止(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9、初始转股价格:20.13 元/股。 10、最新转股价格:17.76 元/股。 11、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第六年 2.0%。到期赎回价为 112 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1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5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3、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2%(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 6 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14、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 2 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 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 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 关内容。 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 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5、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为无担保债券。 16、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世纪债 评(2020)011534 号《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 信用评级报告》,新洋丰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1 年 6 月 4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世纪跟 踪(2021)100129 号《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并维持洋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2 年 6 月 9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世纪跟 踪(2022)100250 号《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并维持洋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备案号 环评批复 土地使用权证号 拟投入金额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 荆环审 鄂(2020)东宝 年产 30 万吨合 资项目备案证 1 150,000.00 100,000.00 [2020]30 区不动产权第 成氨技改项目 (2018-420802-26- 号 10000568 号 03-077628) 合 计 150,000.00 100,000.00 - - - 8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东北证券作为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 存续期内,东北证券对发行人及本次可转债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 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 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东北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9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yangfeng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 注册资本:1,304,529,290.00 元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成立时间:1986 年 10 月 20 日 上市时间:1999 年 4 月 8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洋丰 股票代码:000902 经营范围:磷铵、磷肥、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 生物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硫酸钾、掺混肥料、稳定性肥料、缓释肥料、控释 肥料、水溶肥料、脲醛缓释肥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专项 规定项目)的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牡蛎壳衍生品、海藻提取物及含海藻提 取物类化学肥料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氯碱生 产,硫酸生产,液氨无水氨生产,盐酸、硫酸、液氨、硫磺(票面)批发,普通 货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8 类、2 类 3 项),土壤修复,农田修复,重金属污染 防治,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编织袋的制造、销售,仓储(不 含危险品)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化肥销 售、仓储(不含危化品及其他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会务服务,房屋、设备租赁, 中型餐馆,经营客房,国内水路运输,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及相关产品 加工、销售(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经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由 2020 年的 100.69 亿元增加至 118.02 亿元,增 10 长率为 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2020 年的 9.43 亿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12.10 亿元,同比增长 28.22%。公司总资产由 2020 年的 116.66 亿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131.37 亿元,增长率为 12.6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 2020 年的 69.78 亿元增加至 2021 年的 79.63 亿元,增长率为 14.12%。 1、总体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增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增减(%) 增减(%) 减(%) 1,180,152.66 17.21 957,107.31 15.85 18.90 5.00 2、营业收入按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一、主营业务小计 1,129,548.30 926,047.70 18.02 磷复肥 1,123,210.15 921,419.15 17.97 贸易 1,364.51 - - 现代农业 4,973.64 4,628.56 6.94 二、其他业务小计 50,604.36 31,059.61 38.62 铁粉、编织袋等 41,597.08 28,313.58 31.93 餐饮住宿 4,614.01 2,723.89 40.96 盐酸 4,393.28 22.14 99.50 合 计 1,180,152.66 957,107.31 18.90 3、营业收入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东北地区 180,184.68 157,621.01 12.52 华北地区 240,583.32 204,204.78 15.12 华南地区 343,052.40 271,573.19 20.84 南方区域 230,218.38 181,479.11 21.17 其他地区 186,113.88 142,229.21 23.58 合 计 1,180,152.66 957,107.31 18.90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大信审字[2022]第 11 1-04058 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洋丰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度 2020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180,152.66 1,006,853.32 1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969.28 94,345.89 2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8,264.28 90,901.19 30.1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11.91 257,117.74 -86.97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6,312.17 697,756.72 14.12 总资产 1,313,734.94 1,166,589.62 12.61 2、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主要财务指标 变动幅度(%) 2021-12-31 2020-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6 0.74 29.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0.74 2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94 0.72 30.5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0 13.90 2.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5.85 13.68 2.17 均净资产收益率(%)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84,679.45 141,543.26 30.48 流动比率 1.70 1.65 3.03 速动比率 0.77 0.99 -22.22 资产负债率(%) 37.42 38.47 -1.05 EBITDA全部债务比(%) 39.28 37.58 1.70 利息保障倍数 38.25 59.91 -36.1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57.88 141.06 -58.9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45.61 71.24 -35.98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2 第四章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2021年度 截至2021年末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30万吨合成氨 1 100,000.00 99,121.70 71,891.30 71,891.30 技改项目 合 计 100,000.00 99,121.70 71,891.30 71,891.30 注: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户 名: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17902014710101 13 第五章 本次可转债内外部增信机制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债无担保。发行人未采取内外部增信措施。本次可转债的偿债资金 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 14 第六章 本次可转债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可转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发行人和东北证券已制定了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 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 具日,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有效。 2、发行人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次可转债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发行人在 2022 年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了本次可转债利息的偿付资金,并在 2022 年 3 月 25 日完成本次可转债年度利息的如期偿付。 3、发行人已指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由监管银行进行监督。 4、发行人已与东北证券签署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东北证券作为本次可 转债的受托管理人,通过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定期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 期报告、收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现场检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方 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5、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已将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事项、公司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与债券持有人权益相关的信息公开披露于 深交所网站,接受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公司股东的监督。 综上,截至本受托管理人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不按约定执行本次可转 债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 三、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可转债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5 日。如该日为法定 15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本次可转债的第一个付息日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计息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当期票面利率为 0.30%。2022 年 3 月 25 日,新洋丰已将上述期间利息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16 第七章 本次可转债跟踪评级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世纪跟 踪(2021)100129 号《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并维持洋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2 年 6 月 9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世纪跟 踪(2022)100250 号《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并维持洋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7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18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东北证券签署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规定: “3.4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投资者尚未得知时,甲方应 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公告该事项的情况,说明该事项的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 产生的法律后果;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3)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 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4)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 责; (5)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6)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 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7)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9)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0)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1)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12)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13)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5)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 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 19 为; (16)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8)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19)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 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1)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2)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23)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4)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5)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6)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7)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 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 正转股价格; (28)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9)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 总额的百分之十; (30)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31)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 情况; (3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 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 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 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20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规划,同意将黄镔的职务由总裁 调整为副总裁,同意聘任杨华锋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李维峰为公司副总裁,上 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时止。 除上述事项外,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 万张可转债,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深交所上市,初始转股价格为 20.13 元/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实施 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4,529,29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 份为 49,799,694 股)后 1,254,729,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洋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19.9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洋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 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7.27 元/股,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7.76 元/股, 本次修正“洋丰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 17.76 元/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确定“洋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7.76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 三、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次可转债的相关事务专人为魏万炜,2021 年度期间内 无变化。 21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 年度)》之盖章页)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