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四)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 11 号楼八楼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国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9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202,574,554 股,占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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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份的 44.6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97,484,82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3.51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089,7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2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091,92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12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089,7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21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
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502,2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3%;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19,6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801%;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9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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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
子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大会表决。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
电子集团”)、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信科”)及杭州西湖数
源软件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数源软件园”),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西湖电子集团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33,820,941 股,杭州信
科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3,904,536 股,西湖数源软件园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为 19,757,149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股东西湖
电子集团、杭州信科及西湖数源软件园回避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对
该议案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47%;反对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4,6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47%;反对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5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
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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