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5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1 年 5 月 20 日(周五)上 午 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1 年 5 月 20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 2011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1 年 5 月 20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4 人,代表股份 319,242,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2%。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88,632,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90 人,代表股份 30,610,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4,946,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5%;反对 2,999,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弃权 1,295,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4,946,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5%;反对 2,999,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弃权 1,295,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15,849,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94%;反对 2,05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弃权 1,339,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1%;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0 年实现净 利润 189,069,903.1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5,075,335.30 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2,507,533.5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6,562,369.6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89,829,071.04 元,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 1,166,391,440.64 元。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2,7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共计分配红利 52,750,000.00 元,剩余的 1,113,641,440.64 元未分配 利润结转到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314,857,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63%;反对 4,325,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弃权 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公司决定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1 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0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0 年度,公司已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 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8 万元,上述费用按照约 定,已支付 88 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 不计入财务审计费内。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1%;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0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1%;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 七) 董事 会审 计委 员会 关于 南京 立信 永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有限 公 司 201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 详 见 2011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关于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1%;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4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5,988,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98%;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弃权 1,435,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同 意提名陈兴康、翁少斌、阎桂芳、陈红兵、陈钢、高汝楠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陈兴康、翁少斌、阎桂芳、 陈红兵、陈钢、高汝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以 上非独立董事简历已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1、陈兴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陈兴康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2、翁少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翁少斌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阎桂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阎桂芳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陈红兵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陈红兵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陈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陈钢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高汝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69,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5%。 高汝楠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同意提名蒋春霞、 王永、张小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6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蒋春霞、王永、张小宁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以上独立董事简历已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1、蒋春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蒋春霞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王永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63,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王永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张小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张小宁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向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支付固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5 万元(税后)。除此之外, 公司不再给予独立董事其他的利益。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 以及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据实报销。 表决情况: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7 权股份总数的 99.01%;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同意韦继升、茅智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大会采取累积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选举韦继升、茅智真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海燕 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和职工代 表监事简历已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如下: 1、韦继升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02,461,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韦继升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茅智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02,45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74%。 茅智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预计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8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大 亚木业( 江西)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 (茂名) 有限公司 、大亚木 业 ( 肇庆)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 (福建) 有限公司 )向上海 大亚国际 进 出口有限公司供应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2、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大 亚(江苏 )地板有 限公司、 圣象实业 (江苏) 有限公司 、江苏宏 耐 木 业有限公 司、圣象 福诺(江 苏)地板 有限公司 、丹阳市 圣象地板 配 件 有限公司 、大亚人 造板集团 有限公司 )向丹阳 大亚包装 材料有限 公 司采购包装制品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3、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运输 服务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9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大 亚木业( 江西)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 (茂名) 有限公司 、大亚木 业 ( 肇庆)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 (福建) 有限公司 )向江苏 合雅木门 有 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5、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大 亚木业( 江西)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 (茂名) 有限公司 、大亚木 业 ( 肇庆)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 (福建) 有限公司 )向江苏 大亚家具 有 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6、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大 亚木业( 江西)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 (茂名) 有限公司 、大亚木 业 ( 肇庆)有 限公司、 大亚木业(福建) 有限公司 )向江苏 美诗整体 家 居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10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7、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木门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8、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衣柜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5,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8,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9、本公司委托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代付水电费的关联交易 同意 64,707,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3%;反对 1,816,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68%;弃权 1,35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9%。(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详 见 2011 年 4 月 2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 315,73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11 权股份总数的 98.90%;反对 1,908,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弃权 1,600,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 2011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1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26,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 责 任 担保 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1%;反对 1,832,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弃权 1,33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2、本公司为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 9,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1%;反对 1,832,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弃权 1,33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3、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64,614,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0%;反对 1,922,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83%;弃权 1,33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7%。(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12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4、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5,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 316,070,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1%;反对 1,833,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弃权 1,33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5、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续保 同意 63,489,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反对 3,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51%;弃权 1,32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6、本公司为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23,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1%;反对 1,832,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弃权 1,33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7、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 责 任续 保 同意 63,489,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反对 3,060,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51%;弃权 1,32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13 8、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946,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5%;反对 2,970,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3%;弃权 1,32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9、本公司为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63,489,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反对 3,504,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16%;弃权 881,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1.30%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10、本公司为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 1,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946,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65%;反对 2,970,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3%;弃权 1,32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11、本公司为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6,072,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1%;反对 1,832,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7%;弃权 1,338,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 2、律师姓名:许成宝、刘颖颖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 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