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0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1 年 5 月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 其他材料。光大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 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 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光大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0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9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 第六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 11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3 第九章 其他情况 .................................................................................................... 15 2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本期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09]1377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二、债券名称:2010 年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10 大亚债、112020。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7.7 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含 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 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 九、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 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十、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5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 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 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十一、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公司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最后一期 利息及等于该等到期品种票面总额的本金。 3 十三、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 1 月 29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四、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 1 月 2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五、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第 5 个付息日前第 6 个交易日为未回售的本 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十六、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本息兑 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七、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十八、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2010 年 5 月 31 日,经中诚信证券 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0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是 1998 年 6 月 27 日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8)67 号文批准,由江苏大亚集团公司(现已更 名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上海凹凸彩印 总公司作为第二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同时联合北京市牛奶公司、成都五牛 科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汕头乾业烟草物资有限公司等三家发起人(以现金出 资)共同发起募集设立“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9)31 号文批复同意,于 1999 年 3 月 23 日采取“上 网定价发行”方式按 1:6.25 溢价向社会公开发行 8000 万股普通股。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证上(1999)51 号文同意,1999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大亚股份”,股票代码为“000910”。2002 年 7 月 11 日, 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2]第 07040015 号文核准,公司名称由“江苏大亚新 型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深交所核准,自 2002 年 7 月 24 日起,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 亚科技”,股票代码不变。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总股本 52,750 万股, 其中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47.65%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陈兴康先生。 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森工产业(产品主要包括木地板和人造板)、烟草包装 业(包装材料及印刷业务)和汽配业。发行人行业地位突出:1)森工产业。人 造板方面,发行人是目前国内产能最大的人造板生产企业,拥有 7 条纤维板生产 线和 1 条刨花板生产线,其生产设备大部分是从欧洲进口的最先进的设备,技术 领先;木地板方面,公司“圣象”地板是中国强化地板的第一品牌,连续 12 年全 国销量第一。“圣象”强化木地板由国家质检总局授予“中国名牌”称号、由国家工 商总局授予“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此外,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强大的销售网络,与 同行业企业相比,公司已拥有林业—人造板—木地板—品牌专卖店完整的产业 链,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为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烟草包 装印务业。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综合性卷烟配套材料生产基地,规模优势明显,行 5 业地位较高,客户资源稳定。突出的行业地位、先进的制造设备和完整的产业链 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提供了保证。 二、发行人 2010 年度经营情况 2010 年,针对全球经济持续缓慢复苏,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加速,房地产、 家具、木地板等产业的整体波动较大,原材料、化工原料、劳动力价格等成本上 涨的不利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人造板产业通过加强采购供应、优化生产工艺及销价提价等方式,化解 了木材和化工原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并继续坚持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 战略,及时转变产品营销模式,坚持大客户战略,加大“大亚”牌中高密度板和 刨花板的营销力度,将“健康板材”、“大亚芯”的品牌形象深入到行业和市场中。 2) 木地板产业在稳定提高现有产能和产品质量的同时,通过加快新产品的 研发,制造迎合 80 后消费需求的时尚达人等系列新产品。在巩固一二线城市营 销网络建设的同时,加速三四线城市的代理商和专卖店的建设,2010 年度共有 专卖店 2600 多家。此外,不断加快“圣象”品牌在建材领域的自然延伸,形成 “圣象康树”、“圣象安德森”等知名品牌,分别占领了中高端市场。 3) 汽车轮毂产业迅速调整市场策略,逐步进入国内车轮市场,加快自主市 场营销网络体系的建设,控制和降低物资采购价格的同时,提高供应采购能力, 改进生产管理模式,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稳定产品生产工艺。 4) 烟草包装产业通过采取产品销价、提高产品质量,加快烟草配套产业结 构调整,扩大和提升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保持平稳。 5)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48 号《关于 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 加快退税政策的落实步伐,截止报告期末共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1.83 亿元。 三、发行人 2010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0 年度财务报告,201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2,072 万元, 同比增加 7.68%,营业利润 18,602 万元,同比减少 15.41%,利润总额 38,062 万元,同比增加 13.31%,净利润 18,907 万元,同比减少 8.04%。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6 单位:元 项 目 2010-12-31 2009-12-31 增减率 资产合计 8,603,097,151.37 7,812,585,695.50 10.12% 负债合计 5,820,760,484.92 5,302,548,317.43 9.77% 少数股东权益 611,924,917.51 528,746,320.26 15.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170,411,748.94 1,981,291,057.81 9.55% 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6,920,721,115.81 6,426,930,100.49 7.68% 营业利润 186,016,174.19 219,908,683.28 -15.41% 利润总额 380,622,610.48 335,907,211.95 13.31% 净利润 326,620,673.64 275,248,794.65 18.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89,069,903.13 205,604,060.37 -8.04% 润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72,252,377.92 1,172,271,187.34 -42.65%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66,891,535.23 -840,659,503.64 -68.25%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3,374,598.08 -195,515,536.40 117.07 额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77 号文核准,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至 2010 年 2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7.7 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款项共计 75,841.25 万元,已于 2010 年 2 月 4 日转入发行人在中国银行丹阳支行开立的账户内。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已针对上述到账款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0)0005 号《验资报告》。 二、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已在发行人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报告(2009 年度)中予以披露。 8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由丹阳市城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丹阳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0 年度内,保证人 持续盈利,资产规模保持增长,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人合并报表总资产为 1,609,854.7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672,032.35 万元;2010 年度,担保人(合并口径)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197,166.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51,124.93 万元。丹阳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的担保可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较为有力的外部支持。 9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0 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 第六章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 2010 年年度报告,2010 年度内,发行人的证券事 务代表为宋立柱先生,未发生变动情况。 11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发行人于 2011 年 1 月 31 日支付自 2010 年 1 月 29 日至 2011 年 1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共 4235 万元,相关付息具体事宜请参见发行人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公布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 2011 年付息公告》。 12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0 年度内,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 称“中诚信评估”)完成了对本期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并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 出具了《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0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评估 将于 2011 年度继续对本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报告的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基本观点 2009 年国内经济逐步企稳复苏,房地产、家具等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凭 借良好的品牌优势和产品质量,人造板及木地板产销量实现较快增长;包装行业 在业务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受益于上游原材料价格下降,利润状况得到较大提升; 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延续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的利润。在国家扶持和规范人造板行业 发展的政策指引下,公司作为行业龙头,未来市场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而随着 下游需求的逐步增长,人造板及木地板行业长远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业务有望持 续增长。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开拓费用及管理费 用增加以及债务负担较重可能对公司信用状况产生的不利影响。此外,丹阳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集团”)提供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起保障作用。 二、正面 1、政策支持。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政策,规范和扶持人造板行业的发展, 支持大型龙头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为公司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 2、行业地位突出。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人造板生产企业,规模及技术优势明 显;同时公司拥有国内木地板行业的第一品牌“圣象”,销量连续 13 年位居全 国第一。此外,公司还是全国最大的综合性卷烟配套材料生产基地,行业地位突 出。 3、担保实力。作为丹阳市政府唯一的投融资平台及土地储备的运营载体, 丹阳集团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且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该公司提供的全额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本次债券的安全性。 三、关注 13 1、市场竞争激烈。人造板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压力较大,可能对公司产 品销售价格及盈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虽然受经济危机影响,木材价格在 2009 年第三季度 略有下降,但随着经济企稳复苏,价格呈现上升态势。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使公司 面临一定的成本控制压力。 3、费用增长较快。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及市场开拓的推进,公司销售费用 及管理费用增长迅速。2009 年三费合计 12.79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19.90%。 大量的费用支出对公司利润造成不利的影响。 4、负债水平偏高。截至 2010 年 3 月,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比率分 别为 69.33%和 63.40%,在行业内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较高的债务水平给公 司带来一定的偿债压力。 14 第九章 其他情况 一、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70,280 万元,占公司净资 产的比例为 78.46%。其中,本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金额为 51,100 万元,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 部分的担保为 113,000 万元,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139,100 万元(若一个担保事项同时出现上述三项情形,在 合计中只计算一次)。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占公司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公司报告期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48,100 万元,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1,100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23.54%。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按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 二、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 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 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担保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 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