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2012-03-02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7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8 年被认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取 得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GR200832001122),发证时间为:2008 年 10 月 21 日,认定有效
期 3 年。
2011 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
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01132000625,有
效期 3 年,发证时间为:2011 年 9 月 3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
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
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