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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科技: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5-18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3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2 年 5 月 18 日(周五)上
午 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18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 2012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
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阎桂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0
人,代表股份 319,622,2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83,961,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8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75 人,代表股份
35,660,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4,745,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反对 3,705,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弃权 1,171,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4,74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14,74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2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4,74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1 年实现净
利润 140,138,795.9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34,067,007.28 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3,406,700.73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6,732,095.1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66,391,440.64 元,减去
分配 2010 年度现金红利 52,750,000.00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40,373,535.81 元。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2011 年度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经营和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314,745,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反对 4,859,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弃权 17,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1 年度,公司原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
                                 3
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为立信江苏
分所。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聘请的 2011 年度审计机构由南京立信永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等业务。
    2011 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
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上述费用按照约定,已支付 90 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
内。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同意 314,74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7%;反对 3,720,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6%;弃权 1,154,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同意 314,74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7%;反对 3,720,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6%;弃权 1,154,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1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 详 见 2012 年 4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度审计工作
的总结》)。
                                 4
    表决情况:同意 314,747,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预计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 2012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大亚 (江苏)地板有限 公司、圣象实业(江 苏)有限公司、江 苏宏耐
木业 有限公司、圣象福 诺(江苏)地板有限 公司、丹阳市圣象 地板配
件有 限公司、大亚人造 板集团有限公司)向 丹阳大亚包装材料 有限公
司采购包装制品的关联交易
    同意 63,38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2、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运输
服务的关联交易
    同意 63,38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大亚 木业(江西)有限 公司、大亚木业(茂 名)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
                                 5
(肇 庆)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福建)有限 公司)向江苏合雅 木门有
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63,38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大亚 木业(江西)有限 公司、大亚木业(茂 名)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
(肇 庆)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福建)有限 公司)向江苏美诗 整体家
居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63,38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5、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木门的关联交易
    同意 63,38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6、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衣柜的关联交易
    同意 63,38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6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7、本公司委托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代付水电费的关联交易
    同意 63,380,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6%;反对 3,70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43%;弃权 1,171,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 2012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37,46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2、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24,635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3、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63,289,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反对 4,609,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7
数的 6.75%;弃权 356,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52%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4、本公司为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21,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5、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续保
     同意 63,289,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73%;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55%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6、本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7、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续保
     同意 63,289,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73%;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55%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8
    8、本公司为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续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9、本公司为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 2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续保
     同意 63,289,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3%;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73%;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55%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10、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11、本公司为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 3,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12、本公司为阜阳大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4,65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45%;反对 4,592,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9
总数的 1.44%;弃权 372,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
     2、律师姓名:杨亮、皇甫京昊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