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自查的公告2012-10-30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4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关联方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自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 号)
文件精神,本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
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没有超
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尚未
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收购承诺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承诺主体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承诺事项 重大资产收购承诺
3 主体类型 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亚集团”)在重大资产收购中承诺事项如下:
1、江苏大亚、江西大亚、茂名大亚、阜宁大亚、阜阳
大亚的中、高密度板及刨花板产品所使用的商标为“大亚”、
“丹亚”、“康亚”文字商标以及两个 Dare global 图形商
标。上述商标正由大亚集团作为注册商标申请人,在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手续,2006 年 1 月 18
4 承诺内容
日,大亚集团出具《关于商标的承诺》,主要内容包括:
(1)除上述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外,大亚集团未持有
任何 19 类商品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未就其他商标在 19 类
商品上申请商标注册,亦未有该等安排、计划。
(2)在大亚集团取得该等商标专用权前,如果大亚科
技完成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大亚科技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大亚、江西大亚、茂名大亚、阜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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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阜阳大亚,下同)在中、高密度板及刨花板产品上无偿
使用上述商标,大亚集团不持任何异议。
(3)在大亚集团取得该等商标专用权后,大亚集团同
意大亚科技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在中、高密度板及刨花板产
品上无偿使用上述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种类为独占使用许
可使用。即,在大亚集团合法拥有该等商标专用权期间(包
括商标的续展期间),大亚集团将该等注册商标仅许可大亚
科技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无偿使用,无地域及使用方式的限
定。
(4)在大亚集团取得该等商标专用权后,如大亚科技
认为必要,大亚集团将就上述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使用事宜
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2、本公司与大亚集团是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是相互独立的两个独立企业法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大亚集团
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完全分开。资产收
购的交易对方即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已经出具了《承诺函》,
承诺在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大亚科技《章程》的规定,在业务、
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与大亚科技相分开、相独立”。
3、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本着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保护上市公司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原则,就关联交易事宜已出
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将尽量减少与大亚科技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
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
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资产收购完成后,大亚集团全部人造板业务进入了
大亚科技,大亚集团及大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经营人造
板业务,为此,大亚集团出具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大亚科技本次收购大亚集团分别持有的三家木业
公司 75%股权完成后,大亚集团及下属企业(除大亚科技
以外的,大亚集团全资、控股公司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
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与三家木业公司相同或相类产品、
业务的情形,本次股权收购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2)大亚集团及下属企业在今后的业务中,不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大亚科技(包括大亚科技全资、控
股公司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如大亚集团及下属企业从事的业务涉及与大亚科技(包
括大亚科技全资、控股公司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则在大亚科技提出异议后,大亚集团同意终
止该业务。如大亚科技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大亚科技发展,
则大亚集团同意无条件将该业务转让给大亚科技经营。”
5、本次收购完成后关于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会利用控
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大亚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在收购中出具了《承诺函》,
承诺:大亚集团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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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56 号)的规定,规范与大亚科技的资金往来,不会
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大亚科技和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5 承诺公布日期 2006 年 3 月 24 日
6 承诺履行期限 长期
7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按期履行的
8 不存在
原因
9 解决方案 不适用
二、股改限售股份解限承诺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承诺主体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承诺事项 股改限售股份解限承诺
3 主体类型 公司控股股东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
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大亚科技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
4 承诺内容
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
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大亚科技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5 承诺公布日期 2009 年 9 月 4 日
6 承诺履行期限 长期
7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按期履行的
8 原因 不存在
9 解决方案 不适用
三、现金分红承诺
序号 项目 内容
1 承诺主体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承诺事项 现金分红承诺
3 主体类型 上市公司
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
划:
4 承诺内容
1、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
当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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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红。
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
件下,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
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
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 承诺公布日期 2012 年 7 月 13 日
6 承诺履行期限 2012 年至 2014 年
7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未按期履行的
8 原因 不存在
9 解决方案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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