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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科技: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17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1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3 年 5 月 17 日(周五)上
午 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17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 2013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兴康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
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阎桂芳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1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5
人,代表股份 302,560,5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280,867,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1 人,代表股份
21,692,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52,7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550,000.00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 1,87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3


                                 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2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2 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
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2 万元,上述费用按照约定,已支付 92 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
内。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2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 详 见 2013 年 4 月 16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度审计工作
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 2013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大亚 (江苏)地板有限 公司、圣象实业(江 苏)有限公司、江 苏宏耐
木业 有限公司、圣象福 诺(江苏)地板有限 公司、丹阳市圣象 地板配
件有 限公司、大亚人造 板集团有限公司)向 丹阳大亚包装材料 有限公
司采购包装制品的关联交易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2、丹阳大亚运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部分运输
服务的关联交易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5
大亚 木业(江西)有限 公司、大亚木业(茂 名)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
(肇 庆)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福建)有限 公司)向江苏合雅 木门有
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大亚 木业(江西)有限 公司、大亚木业(茂 名)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
(肇 庆)有限公司、大 亚木业(福建)有限 公司)向江苏美诗 整体家
居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5、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木门的关联交易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6、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衣柜的关联交易


                                       6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7、本公司委托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代付水电费的关联交易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 2013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43,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2、本公司为大亚木业(黑龙江)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人民币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3、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26,635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4、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5、本公司为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6、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续保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8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7、本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9,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8、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续保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9、本公司为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续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10、本公司为上海大亚科技有限公司 22,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49,316,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9
数的 3.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的 0.06% 。( 关 联 股 东 大 亚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251,367,2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11、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12、本公司为江苏宏耐木业有限公司 6,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增补陈从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高汝楠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
务,经公司股东上海凹凸彩印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通过,增补陈从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
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 300,684,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反对 1,846,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陈从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
     2、律师姓名:杨亮、朱丽霞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