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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科技: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4-02-13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3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江苏证
  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
  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及相关主体截止2013年底和本公告披露日未履行完毕承诺
  的相关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承诺主
承诺   承诺                                                承诺公布     承诺   履行
              体与公               承诺内容
事项   主体                                                  日期       期限   情况
              司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在重大
                       资产收购中承诺事项如下:
                           1、江苏大亚、江西大亚、茂名大
                       亚、阜宁大亚、阜阳大亚的中、高密
       大亚            度板及刨花板产品所使用的商标为
重大                   “大亚”、“丹亚”、“康亚”文字商标
       科技                                                                    严格
资产          公司控   以及两个 Dare global 图形商标。上    2006 年 3
       集团                                                             长期   履行
收购          股股东   述商标正由大亚集团作为注册商标申      月 24 日
       有限            请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承诺
承诺
       公司            局办理商标注册手续,2006 年 1 月 18
                       日,大亚集团出具《关于商标的承诺》,
                       主要内容包括:
                           (1)除上述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外,大亚集团未持有任何 19 类商品的
                       注册商标专用权,未就其他商标在 19
                                        1
类商品上申请商标注册,亦未有该等
安排、计划。
      (2)在大亚集团取得该等商标专
用权前,如果大亚科技完成本次重大
资产收购,大亚科技及其控股的下属
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江苏大亚、江
西大亚、茂名大亚、阜宁大亚、阜阳
大亚,下同)在中、高密度板及刨花
板产品上无偿使用上述商标,大亚集
团不持任何异议。
      (3)在大亚集团取得该等商标专
用权后,大亚集团同意大亚科技及其
控股的下属公司在中、高密度板及刨
花板产品上无偿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许可使用的种类为独占使用许可使
用。即,在大亚集团合法拥有该等商
标专用权期间(包括商标的续展期
间),大亚集团将该等注册商标仅许可
大亚科技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无偿使
用,无地域及使用方式的限定。
      (4)在大亚集团取得该等商标专
用权后,如大亚科技认为必要,大亚
集团将就上述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使
用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协议。
      2、本公司与大亚集团是上市公司
与控股股东的关系,是相互独立的两
个独立企业法人,公司与控股股东大
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在人员、资
产、财务上完全分开。资产收购的交
易对方即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已经出具
了《承诺函》,承诺在本次资产收购完
成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及大亚科技《章
程》的规定,在业务、资产、人员、
机构、财务方面与大亚科技相分开、
相独立”。
      3、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本着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上市公司
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原则,就关联交易
事宜已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将尽量减少与大亚科技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
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
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4、资产收购完成后,大亚集团全
                  2
                       部人造板业务进入了大亚科技,大亚
                       集团及大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经
                       营人造板业务,为此,大亚集团出具
                       了《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大亚科技本次收购大亚集团
                       分别持有的三家木业公司 75%股权完
                       成后,大亚集团及下属企业(除大亚
                       科技以外的,大亚集团全资、控股公
                       司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
                       存在生产、经营与三家木业公司相同
                       或相类产品、业务的情形,本次股权
                       收购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2)大亚集团及下属企业在今后的业
                       务中,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
                       事与大亚科技(包括大亚科技全资、
                       控股公司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如大亚集团及下属企业从事的业
                       务涉及与大亚科技(包括大亚科技全
                       资、控股公司及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则在大亚科
                       技提出异议后,大亚集团同意终止该
                       业务。如大亚科技认为该新业务有利
                       于大亚科技发展,则大亚集团同意无
                       条件将该业务转让给大亚科技经营。”
                            5、本次收购完成后关于控股股东
                       大亚集团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
                       利益,不损害大亚科技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在收购
                       中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大亚集团
                       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规范与大亚科技的资金往
                       来,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
                       当利益,不损害大亚科技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
股改   大亚            果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
限售   科技            出售所持大亚科技解除限售流通股,                        严格
              公司控                                        2009 年 9
股份   集团            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                 长期   履行
解限   有限   股股东   达到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     月4日
                                                                               承诺
承诺   公司            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大亚科技对外披露
                       出售提示性公告。


                                         3
                           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可
                       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公司可以采取现
                       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
                       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
       大亚            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               2012
现金   科技            定和条件下,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                      严格
                                                          2012 年 7   年至
分红   股份   本公司   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                      履行
       有限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未    月 13 日   2014
承诺                                                                         承诺
       公司            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年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
                       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
                       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
                       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
  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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