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4-08-19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
司 3 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
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6,000 万元,
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45.88%。
3、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并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分别于 2014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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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日、2014 年 5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
公告,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采取
了切实有效的措施。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风险极小,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
二 0 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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