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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科技: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5-30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8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 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 会议召 开 和出席 情 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 年 5 月 29 日(周五)上午
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交易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滤嘴材料分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突然身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
举,由董事、总裁翁少斌先生主持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7
人,代表股份 357,269,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3%。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 人,代表股份
288,429,7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2 人,代表股份
68,839,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 议案审 议 表决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52,7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5,825,000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3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2014 年度,公司需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年
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2.5 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不计入财务审计费
内。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 详 见 2015 年 3 月 1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审计工作
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
责任续保
    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10,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5
    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9,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103,75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97%;反对 2,150,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
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751,35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反对 2,150,95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9,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同意 103,75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97%;反对 2,150,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
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751,35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反对 2,150,95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9,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

                               6
带责任担保
    同意 103,75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97%;反对 2,150,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
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3,751,35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反对 2,150,955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6,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7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详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在2015年5月30日
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修订稿)》)

                                 8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 十 三 )关 于 与 大亚 科 技 集团 有 限 公司 签 署 《资 产 出 售协 议 》 及
与 中海国际 贸易有限 公司、斯 玛特赛特 国际有限 公司、晟 瑞国际发 展
有限公司和盛蕊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详见 2015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出售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
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签订《资产出售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涉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 2015 年 5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出售和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9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367,200 股,
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 十 五 )关 于 提 请公 司 股 东大 会 授 权董 事 会 全权 办 理 本次 出 售 资
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的顺利进行,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出售和收购资产
(少数股东股权)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全权负责办理和
决定本次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具体相关事宜;
   2、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或根据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相关法规对本次
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
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一切与本次出售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
股权)有关的协议和文件的修改;
   3、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市场的实际情况,
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
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4、本次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完成后,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以及资产、负债、业务、权益、移交变更登记手续;
   5、授权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6、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
办理与本次出售资产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的其他事宜。

                                      10
     以上授权经董事会同意,可转授权给一名董事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57,26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5,902,305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 律师出 具 的法律 意 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
       2、律师姓名:杨亮、胡罗曼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 、 备查文 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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