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 永、张小宁)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并现场检查了董 事候选人陈晓龙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验、违法违规情 况,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候选人陈晓龙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没有 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可能存在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增补陈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 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 二 0 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