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3-05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9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 别 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 会议召 开 和出席 情 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3 月 4 日(周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4 日交易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3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4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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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
代表股份 260,457,5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60,170,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2%。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4 人,代表股份 287,5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
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 议案审 议 表决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中期票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0,457,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57,54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 律师出 具 的法律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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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
2、律师姓名:杨亮、胡罗曼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 备查文 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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