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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科技: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4-21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4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周三)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9
人,代表股份 291,738,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5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60,170,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2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6 人,代表股份
31,567,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4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2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1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111,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5%;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4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


                               5
责任担保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2、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15,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3、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6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4、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8,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7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700,0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5、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7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700,0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6、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7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7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700,0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在2016年4月21日
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8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
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胡罗曼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