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4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4 月 20 日(周三)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财务总监陈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9 人,代表股份 291,738,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05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260,170,6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2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6 人,代表股份 31,567,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4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2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1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111,5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85%;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4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2、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费用的情况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2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 5 责任担保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2、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15,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3、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6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4、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8,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7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700,0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5、本公司为江苏大亚家具有限公司 7,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7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700,0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6、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 7 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75%。(关联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1,700,0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登在2016年4月21日 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情况:同意 291,6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18%;反对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8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9,926,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15%;反对 4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1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 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胡罗曼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