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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5-19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6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7,5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
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
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
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1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7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戴柏仙
   咨询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电话:0511--868850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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