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6-06-29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大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永先生受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永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有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
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报告书的
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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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大亚科技
股票代码:0009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03956981R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注册地址:江苏省丹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 95 号
邮政编码:212310
董事会秘书:吴谷华
办公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公司电话:0511-86882222
公司传真: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daretech@cndare.com
公司网址:http://www.dareglobal.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
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登《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永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王永,男,41岁,MBA。2005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国药控股有限公司药品分
销事业部及业务发展部总监,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中心疫苗部总监,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
理部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国药控股上海医院销售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201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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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对该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6 年 7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 年 7 月 8 日至 2016 年 7 月 11 日。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
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
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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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
至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邮政编码:212310
联系电话:0511-86981046
公司传真:0511-86885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
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以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
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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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征集人:王永
2016 年 6 月 2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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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永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大亚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下述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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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
1.3
期和禁售期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
1.4
法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6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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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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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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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
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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