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详细阅读 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了董事候选人吴谷华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 从业经验、违法违规情况,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候选人吴谷华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没有违反《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可能存在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增补吴谷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