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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科技:监事会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2016-07-20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
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监事会同意以2016年7月20日为授予日,向63名激励对象授予340万股限制性
股票。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