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12-10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6—057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16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分别为陈晓
龙、吴谷华、马云东、陈钢、陈从公、蒋春霞、王永、张小宁。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
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宿迁市宿城
区运河宿迁港产业园投资 6 亿元建设年产 50 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或通过自筹等方式解决。为保证项目的顺利、高效地实施,本公司拟投资注
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推进项目相关事宜。(详
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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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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