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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圣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7-03-28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7—01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去年同类交易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人名称     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   实际发生总金
                                                                               额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丹阳大亚包   丹阳大亚包装材
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包装制品                           不超过 1,500 万元    1,349 万元
                                     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   江苏合雅木门有
限公司向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销售                      不超过 200 万元      151 万元
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                 限公司
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   江苏合雅木门有
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不超过 500 万元      811 万元
子公司销售木门                         限公司
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本公   江苏美诗整体家
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不超过 300 万元      327 万元
控股子公司销售衣柜                   居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   大亚车轮制造有
有限公司向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供                      不超过 100 万元      21 万元
应蒸汽                                 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   江苏大亚新型包
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                      不超过 550 万元      473 万元
限公司供应蒸汽                     装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江苏)地板   江苏大亚滤嘴材
有限公司向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                       不超过 120 元       111 万元
司供应蒸汽                           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大亚科技集团有
和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亚科                      不超过 700 万元      679 万元
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仓库和场地           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   江苏合雅木门有
限公司下属的强化地板分公司向江苏                      不超过 250 万元       0 万元
合雅木门有限公司租赁厂房               限公司

本公司向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   江苏大亚新型包
                                                      不超过 125 万元      122 万元
公司租赁办公场地                   装材料有限公司
    1、董事会召开时间、届次及表决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其余 6 位非关联董
事全部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获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陈晓龙、马云东。
    3、上述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类别                          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额
向关联人
             丹阳大亚包装   采购包装制                  不超过
采购包装                        品       市场价格                   271 万元    1,349 万元
             材料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制品
向关联人                    销售中高密
           江苏合雅木门                                 不超过
销售产品、                  度纤维板、   市场价格                   23 万元     151 万元
             有限公司         刨花板                   200 万元
  商品
             江苏合雅木门   接受委托代                  不超过
                                         市场价格                   19 万元     811 万元
               有限公司     为销售木门                 500 万元
接受关联
人委托代     江苏美诗整体   接受委托代                  不超过
                                         市场价格                   11 万元     327 万元
为销售其     家居有限公司   为销售衣柜                 300 万元
产品、商品
                                                        不超过
                 小计           --           --                     30 万元     1,138 万元
                                                       800 万元
             大亚车轮制造                               不超过
                            供应蒸汽     市场价格                   15 万元      21 万元
               有限公司                                100 万元
             江苏大亚新型
                                                        不超过
             包装材料有限   供应蒸汽     市场价格                   56 万元     473 万元
向关联人                                               550 万元
                 公司
供应蒸汽
             江苏大亚滤嘴                               不超过
                            供应蒸汽     市场价格                   15 万元     111 万元
             材料有限公司                               120 元
                                                        不超过
                 小计           --           --                     86 万元     605 万元
                                                       770 万元
                                         丹阳市当地     不超过
             大亚科技集团   租赁仓库和
                                         同等条件租                  0 万元     679 万元
               有限公司       场地                     700 万元
                                           赁标准
                                         丹阳市当地     不超过
             江苏合雅木门
                            租赁厂房     同等条件租                  0 万元      0 万元
               有限公司                    赁标准      250 万元
向关联人
租赁场地     江苏大亚新型                丹阳市当地
                            租赁办公场                  不超过
             包装材料有限                同等条件租                  0 万元     122 万元
                                地                     125 万元
                                           赁标准
                 公司
                                                        不超过
                 小计           --           --                      0 万元     801 万元
                                                      1,075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
                                                                实际发   实际发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期及索
易类别                   内容           金额
                                                                务比例   额差异     引
                                                                (%)    (%)
向关联
         丹阳大亚包
人采购                采购包装制                    不超过
         装材料有限       品          1,349 万元                0.38%    -33%
包装制                                             2,000 万元
           公司
  品
向关联
                      销售中高密                     不超过
人销售   江苏合雅木
                      度纤维板、刨    151 万元                  0.03%    -90%
产品、   门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详见公
                          花板
  商品                                                                              司于
                                                                                  2016 年 3
         江苏合雅木   接受委托代                     不超过                       月 29 日
                                      811 万元                  0.23%    -73%
         门有限公司   为销售木门                   3,000 万元                     在《证券
                                                                                   时报》、
接受关   江苏美诗整
                      接受委托代                   不超过 500                      《中国
联人委   体家居有限   为销售衣柜      327 万元                  0.09%    -35%     证券报》
                                                     万元
托代为     公司                                                                    及巨潮
销售其   江苏大亚新   接受委托代                                                   资讯网
                                                     不超过
产品、   型包装材料   为销售铝箔      454 万元                  0.13%    -64%      上披露
                                                   1,250 万元                     的《大亚
  商品   有限公司         纸
                                                                                   科技股
                                                     不超过                        份有限
           小计            --         1,592 万元                  --       --
                                                   4,750 万元                      公司日
                                                                                   常关联
         江苏大亚新
                                                   不超过 600                      交易预
         型包装材料    供应蒸汽       473 万元                  0.08%    -21%
                                                     万元                         计公告》
         有限公司                                                                  (公告
向关联
         江苏大亚滤                                                                编号:
人供应                                             不超过 200
         嘴材料有限    供应蒸汽        111 万元                 0.02%    -45%     2016-01
  蒸汽                                               万元                            6)
           公司
                                                   不超过 800
           小计            --         584 万元                    --       --
                                                     万元
向关联
人租赁   大亚科技集   租赁仓库和                   不超过 900
                                      679 万元                  12.02%   -25%
仓库和   团有限公司       场地                       万元
  场地
                                         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超出年初的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预计范围。受市场变化以及关联方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影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上述
                                     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产生影响。




                                        3
                                       公司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
                                   计产生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变化以及关联方实际
                                   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公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且日常关联交易的实
                                   际发生数少于预计金额,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张炎
    注册资本:15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木包装箱、纸包装箱、塑料包装袋制造、加工;商标印制。
    住所:丹阳市丹北镇埤城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24 万元,净资产-614 万元,主
营业务收入 2,617 万元,净利润-140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
公司股份 25,220.0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52%。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因本关联交易为采购包装制品行为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
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二)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仲宏年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防火门、木质门窗、木质门窗套及其木制品、木质门窗配套用五
金件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园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2,412万元,净资产41,773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84,041万元,净利润4,194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
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
公司股份 25,220.0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52%。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足够的支付能力。
    (三)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宦永良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柜体、移门、板式家具制造、销售、安装,五金件销售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168 万元,净资产 26,807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65,004 万元,净利润 3,920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
有本公司股份 25,220.0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52%。该关联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四)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轮毂、变速器、汽车发动机缸盖、减震器、专用高强度紧固
件及其他配件等产品设计、开发、生产。
    住所: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 95 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950万元,净资产10,704万元,主营
业务收入59,659万元,净利润3,5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54%的控股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
公司股份 25,220.0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52%。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


                                     5
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五)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材料研发、生产,铝箔复合材料、直接镀铝材料、铝转
移材料的制造,包装装潢印刷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4,893 万元,净资产 26,168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57,741 万元,净利润 6,039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
有本公司股份 25,220.0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52%。该关联人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
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六)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滤嘴棒、烟用丝束,化纤制品、塑料制品、纸塑包装制品的制造,
滤嘴棒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等。
    住所:丹阳市开发区大亚工业园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388 万元,净资产 7,508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19,453 万元,净利润 3,584 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是大亚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
公司股份 25,220.0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52%。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七)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晓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业及自动化产品、通信产品、电子产品、家电、通讯产品及设
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硬
件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光电子通讯为主的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及激光印刷
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产销售铝箔及制品、化学纤维品、多层共挤膜、烟用滤嘴
材料、有色金属压铸件、摩托车汽车轮毂;各类家具的制造、加工;进料加工及
“三来一补”业务,实业投资;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普通货物的仓储、
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公司自营进出口业务。
    住所: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内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92,912万元,净资产484,964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1,150,261万元,净利润48,967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份 25,220.0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52%。该关联人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且经营正常,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因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租赁,不存在关联方向上
市公司支付款项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包装制品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保证所供应的材料的
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并适当予以优惠。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乙方支
付一笔费用;B、乙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 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前项所述款
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甲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


                                   7
内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C、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
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内提出,甲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甲方)与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包装制品
供应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 3 月 24 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公章后,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经双方协商,价格应根据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所
在地的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乙方应就甲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甲方支
付一笔费用;B、甲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 1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前项所述款
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乙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
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C、乙方对甲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
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内提出,乙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
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 3 月 24 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受托销售木门、衣柜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8
    A、不得违反下列原则: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若无国家物价管
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
的利润构成)。
    B、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经协商,价格应在产品成本价的基础上上浮
5%—10%。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A、甲方应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按季度向乙方支
付一笔费用;B、乙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 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前项所述款
项的具体金额,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甲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
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C、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
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内提出,甲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
限公司(乙方)签署的《产品销售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 3 月 24 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向关联人供应蒸汽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经双方协商,价格应根据乙方所在地的同类产品的
市场价格予以确定。
    (2)交易价格:实际发生额×具体价款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乙方应就甲方提供的蒸汽按季度向甲方支付费
用;甲方应于每季度完结之后的 1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前项所述款项的具体金额,
并提供充分及合理的依据。乙方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内向甲方支付上
述款项。乙方对甲方提交的蒸汽费用如有疑问,应于收到该等书面通知的 15 日
内提出,乙方有权审核并协商确定最终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9
    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
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蒸汽供
应协议》
    (1)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 3 月 24 日
    (2)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向关联人租赁场地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租赁面积以实际租用面积为准,租金参照丹阳市当
地同等条件租赁标准,按年度收费。
    (2)交易价格:实际租用面积×具体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每年 12 月底之前甲方向乙方付清
当年全部租金。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分别与大亚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本公司(甲方)与江苏大亚新型
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
    ①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 3 月 24 日
    ②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公章后,并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③协议有效期: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共 1 年。
    (2)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地板分公司(甲方)与江苏合雅木门有
限公司(乙方)签署的《租赁协议》
    ①协议签署日期:2017 年 3 月 24 日
    ②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
公章后,并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③协议有效期: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共 7 个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采购包装制品


                                     10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交易
主要是该包装制品厂长期为公司提供包装制品,且产品质量稳定、价格合理,
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
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是本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丹阳大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包装制品用于公司产品的日
常包装,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二)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进行交易主要
是因地理条件的优势,有效降低了双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双方的经济效
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
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亚
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向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销售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产
品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三)受托销售木门、衣柜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和江苏美诗整
体家居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上述两家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价格
合理,同时利用圣象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的销售网络,不断扩大“圣象”品牌效应,
提高了双方的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
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和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分别委托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销售木门、衣柜等产品用于其日常销售,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11
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供应蒸汽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
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是因地
理条件的优势,有效降低了双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
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大亚(江苏)地板有限
公司向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滤嘴
材料有限公司供应蒸汽,保证了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
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滤嘴材料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将持续此交
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租赁场地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选择与关联方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合雅木
门有限公司和江苏大亚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交易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关联
方与本公司同属一个工业园区,因地理条件的优势,有效降低了双方的生产经营
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此
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大
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地板分公司以及本公司分
别向关联方租赁仓库、厂房以及办公场地,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将
持续此交易。且此类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3 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
张小宁)仔细审阅了公司事前提供的有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
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客观必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股


                                  12
东的利益。同意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3 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就日常关
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在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时,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了各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并对
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后,现就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3 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现就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的差异进行了核查,发表以下专
项独立意见:
    公司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差异的主
要原因是受市场变化以及关联方实际运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且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少于预计金额,不影响公
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