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7---019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周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吴谷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1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0 人,代表股 份 316,380,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607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258,456,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694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5 人,代表股份 57,924,5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3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 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6,380,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03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6,380,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03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2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16,380,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03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16,380,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03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26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43%;反对 1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917,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4%;反对 11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380,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03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316,380,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03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本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25,2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意 316,26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3%;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917,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 4 2、本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同意 316,26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3%;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917,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 3、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4,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续保 同意 316,267,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3%; 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917,0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 4、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同意 63,50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 567,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3%;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1%。(关联股东大 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2,200,8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 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351,4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01%;反对 567,5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5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4%;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 5、本公司为江苏合雅木门有限公司 16,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同意 63,50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 567,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3%;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1%。(关联股东大 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2,200,8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 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351,4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01%;反对 567,5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4%;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 6、本公司为大亚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8,4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同意 63,501,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26%; 反对 567,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3%;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1%。(关联股东大 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252,200,800 股,对该议案予以了回避表 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3,351,4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01%;反对 567,5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64%;弃权 1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6,380,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030,1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胡罗曼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