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17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7---03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17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分别为眭
敏、王勇、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眭敏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核实《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无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