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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圣象: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段亚林、黄兵兵、张立海
                                                 2019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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