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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圣象: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9---02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4 月 9 日(周二)下午 1: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9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
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9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
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眭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6 人,代表股
份 278,190,2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254,865,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59 人,代表股份 23,324,7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
仁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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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审
计工作的总结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大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了该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9.01 公司为圣象集团有限公司 25,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9.02 公司为大亚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278,160,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960,0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亮、蒋成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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