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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圣象: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19—02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
年12月31日总股本55,3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017,4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3,98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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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4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7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802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4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齐梁路 99 号大亚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戴柏仙
    咨询电话:0511--86981046
    传真电话:0511--8688500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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