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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亚圣象: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12-1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改的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5,366.95万元。                        55,298.25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366.9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55,298.2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
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规定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定人数或者少于6人时;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
本总额1/3时;                          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