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0—03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8.5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1.01%,涉及人数 228 人。 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5,298.25 万股,变 更为 54,739.75 万股。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开 披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1 会全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7年7月4日披 露了《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7年9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 日为2017年7月1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9月8日,授予对象245人,授 予数量2,462万股,授予价格11.56元/股。 6、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 名激励 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由 11.56 元/股调整为 11.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8 年 7 月 24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2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4 名 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9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1.44 元/股。 2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 条件已成就,董事会一致同意为 239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0、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8年9月4日,公司刊登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239人,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5.25万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10日。 12、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4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99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3、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8.05 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 11.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意见。 14、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5、2019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 4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28.05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16、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已不满足解锁条 3 件,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合计 60 万股,回购价格由 11.44 元/股调整为 11.31 元/股。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二次解锁条件已成就,董事会 一致同意为 226 名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17、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 226 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43.2 万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8、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0 年 3 月 28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回购注销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9 人,涉及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60 万股,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20、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业绩未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回 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未能解锁的55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由11.31元/股调整为11.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 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21、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为:“以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 利润为基数,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根据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 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960.71万元,较2016年的净利润增长 率为33%,低于45%。公司未达到解锁业绩条件。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未能解锁的558.5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558.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1%。具体回购注销 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回购注销股数(万股) 陈钢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1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48.5 (227人) 合计 558.5 3、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授予日 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0年6月9日 实施完毕。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 意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1.31元/股 调整为11.18元/股。 因此,本次将回购并注销2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 票合计558.5万股,回购价格为11.18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244.03万元。同时,公 司将按照央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5、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了《大亚圣象家居 5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288号),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982,500.00元,实收股本为552,982,500.00股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根据贵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因2019年贵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业绩条件,故2020年7月6日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及2020年6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回购注销228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合计558.5万股。本次回购价格为 11.18元/股,合计回购价款为62,440,300元。 截至2020年7月15日止,贵公司已回购股份5,585,000.00股,减少实收资本(股 本)5,585,000.00元,支付回购价款62,440,300.00元,其中: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人民币5,585,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855,300.00元,以货 币资金方式回购。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982,500.00元, 实收股本为552,982,500.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H10007号验 资报告。截至2020年7月15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47,397,500.00元、累计 实收股本人民币547,397,500.00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6、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年7月30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5,298.25万股变更为 54,739.75万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 比例 变动(+、-)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30,000 1.05% -5,585,000 245,000 0.04% 高管锁定股 245,000 0.04% 245,000 0.04% 股权激励限售股 5,585,000 1.01% -5,585,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47,152,500 98.95% 547,152,500 99.96% 6 三、股份总数 552,982,500 100% -5,585,000 547,397,500 100%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其他事项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 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