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2021-03-2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董事会: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现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确定总体审计计划
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正式
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
安排,通过公司财务总监向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0年审计工作安排的相关资
料,并就审计报告中可能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和沟通。
二、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2021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
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在对比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各项财务数据,
主要包括总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净利润后,认为:公司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
况和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0年度的财务
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函件督促
2021年1月5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在审计
期间,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2月19日及2021年3月5日先后两次发出《审计督促函》,
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
关文件的制作披露。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2021年3月10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按照总体审计安排出具了财务会计报表
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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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再次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审计委员会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
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定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0年度审
计的其他相关文件,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2021年3月15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报告定稿,
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出具了《关于对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和《大亚圣象家居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总结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七、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在查
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
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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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至此,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圆满完成。
以上工作,特此总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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