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大亚圣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2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
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准则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
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
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
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
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
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