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该事务所自 1999 年开始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十三年的审计服务,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了解。为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公 司继续聘请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南宁糖业 2012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 计机构,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