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独立董事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林仁聪)2013-04-1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
----林仁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2012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2012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2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11次,其中:现场出席5次,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5次,委托出席1次,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2012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2年,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5次,亲自出席会议4次。
三、独立开展工作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
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
个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公司做出各
项决议时,不受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做出独立的判断。本年度本人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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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监督作用,到公司下属厂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
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年审注册
会计师多次会面并就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持续的沟
通。
四、本人2012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聘请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等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2 年 3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1)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2012 年 4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12 年 7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12 年 8 月 1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关于聘请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12 年 10 月 24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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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2012 年 11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关
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五、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各项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治理体系行
之有效,能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
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
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仁聪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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