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2013-11-2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3-4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位于亭洪路 48 号范围内的厂区被列入南宁市旧城改造项目(详
见公司于 2013 的 10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亭洪路 48 号厂区被列入
旧城改造项目的公告》)。201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糖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糖地产”)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和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江南区政府”)共同组织的投
资人公开招标活动中中标,获得“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
收补偿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人资格。根据《南宁市城市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南府发[2011]4 号)和《南宁市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 号)规定,南糖地产拟与
江南区政府、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署《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
-房屋征收补偿投资项目投资协议》,为该项目提供土地熟化房屋征收补
偿投资资金,投资总金额约 26 亿元,在 24 个月内分期分批投入。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亭洪片区位于星光大道边上,地块形似矩形,由星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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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洪路、福建路、江南大道围合而成。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703 亩,土地
性质属划拨、出让、集体土地,其中国有土地 676.63 亩,集体土地 26.37
亩;土地级别属商业四级、住宅四级、工业三级地段,主要建筑类型有
框架、钢混、砖混、砖木、简易结构,其中以钢混、砖混和砖木为主。
项目范围内涉及到需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约 424,158.32 ㎡,按用途划
分:商铺 36,784.46 ㎡、住宅 171,330.92 ㎡、办公、旅社(仓库、其
他)216,042.94 ㎡。涉及单位 27 个,194 个门牌,2,263 户,其中房改
房 996 户、商品房 372 户、公房 767 户、私人住宅 128 户;人口数 6,789
人(具体以实际拆迁为准)。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项目。
2、投资人:南糖地产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江南区政府共同
组织的投资人公开招标活动中中标,南糖地产同意为该项目提供项目前
期资金。
3、投资总金额:投资总金额不少于在项目征收公告发布后进行的
本项目房屋征收全部评估的总价款(暂按人民币 26 亿元整计算),具体
按征收补偿安置的实际情况,不足部分由南糖地产无条件继续提供,直
至本项目征收补偿完毕。
4、保证金约定:本协议履约保证金为 3000 万元。南糖地产同意在
本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转作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必须在本项目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最后阶段方可使用。
5、支付方式:江南区政府视征收进度分期提取资金。南糖地产在
收到江南区政府提款通知后 10 日内,按江南区政府要求提取的金额,
将款项转入江南区政府指定的帐户。
6、投资期限:从投资款转入江南区政府指定的帐户之日起至本项
目土地完成“招拍挂”、双方履行本协议约定完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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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金返还:
(1)在该项目当期土地受让方交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 60 日内,江
南区政府返还南糖地产当期房屋征收的投资及回报。本项目所有地块进
入招拍挂程序且成功出让后,江南区政府应在土地受让方交清土地出让
金之日起 60 日内,返还南糖地产本项目房屋拆迁的投资及投资回报。
(2)南糖地产参加本项目当期土地使用权竞拍并竞得,江南区政
府不再支付其当期投资回报。南糖地产参与竞拍未拍中,江南区政府按
约定支付当期房屋征收的投资及投资回报。
8、投资回报:本项目将按南糖地产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浮动利率:
2%计算投资回报。
本项目中的投资回报指: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资金占用费
(下称资金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占用费=每期实际使用投资金额×(投标人的资金占用年费率
/12)×占用期时间(按月计、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
资金占用费的年费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公布的1-3年期(一年以
上,含三年)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浮动利率之和,即资金占用费的年费
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利率。
资金占用时间从招标人当期出让地块实际使用房屋征收补偿投资
资金到账时间计算至当期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之日止。
本项目资金占用费具体计算规则由江南区政府负责解释。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南糖地产承担。
9、违约责任:
(1)江南区政府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或因江南区政府违
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南糖地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南糖地产有权收
回投资款和停止投资,并对江南区政府收取总投资金额 3%的违约金。
(2)南糖地产违约的,江南区政府有权终止本协议,南糖地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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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江南区政府重新选择新的投资人。当
南糖地产需承担的违约金及造成江南区政府的损失数额超出履约保证
金时,江南区政府有权就超出数额向南糖地产追偿。因南糖地产不参加
本项目土地实际竞买导致本项目土地“招拍挂”出让不成功的,视为南
糖地产违约,江南区政府有权终止本协议,南糖地产为本项目所投入的
全部资金不予退还。
10、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尚需报南宁糖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公司位于亭洪路 48 号范围内的厂区被列入南
宁市旧城改造项目,根据公司“做强主业、做优纸业、做兴第三产业”发
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南糖地产要参与南宁市旧城改造项目,按照南宁市
利用社会资金投资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投资
《招标文件》规定,南糖地产要成为土地熟化人,并为该项目提供土地
熟化房屋征收补偿投资资金,才有参与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拍地竞买资格。
2、存在风险:按照各地经验,旧城改造涉及到城镇居民房屋的拆
迁补偿工作耗时长、难度大,有可能致使项目投资期延长。
3、资金来源:由南宁糖业按财务资助方式借给南糖地产,并按银
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南糖地产收取利息,南宁糖业的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和银行借款。
4、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项目总投资预计 26 亿
元,按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投入。每期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净地招拍挂成
交 60 日内,江南区政府将返还南糖地产用于当期的征收补偿款及回报,
南糖地产可进行下期资金的滚动投资,由此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
担。
通过该项目投资,南糖地产方能参与亭洪路 48 号片区净地招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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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土地开发权,进行房地产开发。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南宁糖业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南宁糖业亭洪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投资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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