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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关于公司出售蒲庙造纸厂资产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2013-12-1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9 层

                 Postal Address:3-9/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蒲庙造纸厂资产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3]第 91590001 号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
《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蒲庙造纸厂资产事项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
“《专项说明》”)。就本次拟实施的资产出售事项,南宁糖业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
编制了后附的《专项说明》,以供南宁糖业董事会审议本次拟实施的资产出售事
项进展情况之目的参考使用。南宁糖业管理层的责任是编制该《专项说明》,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该《专项说明》提出审核结论。我们的审核
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南
宁糖业本次拟实施的资产出售事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了解、核对、重新计算等
审核程序。


    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上述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
现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本次拟实施的资产出售事项对 2013 年度南宁糖
业利润总额、净资产影响数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
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由于我们并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完整的审计程序,因
此上述审核结论不应被视为我所针对该次拟实施的资产出售事项,或者南宁糖业
财务报表整体或其任何组成部分发表的审计意见。如果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取得其
他审计证据,可能导致我们得出其他应报告的结论。
    本审核报告仅供南宁糖业董事会审议本次拟实施的资产出售事项进展情况
之目的参考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我所和执行本次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伟玲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岑敬




                                      2013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蒲庙造纸厂资产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宁糖业”)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2013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出售公司资产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 69,133.93 万元(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的交易底价,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下属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蒲庙
造纸厂(以下简称:“蒲庙造纸厂”)资产,并于 2013 年 11 月 11 日---12 月 6
日在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公示(详情请参阅 10 月 16 日、17
日和 11 月 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汛网上的公司相关公
告)。本次出售资产价格以蒲庙造纸厂资产评估价 60,133.93 万元及职工安置费
用 9,000 万元,两项合计以不低于 69,133.93 万元为交易底价,具体交易价格以
受让方摘牌价为最终交易价格。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 51%的成交款
给产权交易所,余款由受让方一年内付清给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每次收到成
交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支付给公司。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 10 月 11 日出具的瑞华专
审字[2013]第 91580001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3 年 8 月 31 日,南宁糖业股份
有限公司蒲庙造纸厂经审计固定资产(不包括出租给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的
设备)账面价值为 44,786.47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250.58 万元,工程物资
账面价值为 13.59 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3,128.75 万元。
    公司本次挂牌交易的资产与经审计的资产范围一致。



    二、资产交易情况
    201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收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网络竞价成交
确认书》。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一公司”)以 69,148.00
万元的价格竞拍获得蒲庙造纸厂资产的受让权,将与我公司签订相关的资产转让
合同。根据南宁市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整合重组的安排,由于南宁统一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南宁糖业将并入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此交易
形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如果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以 69,148.00 万元在 2013 年按照转让合同约定
的计划执行,将影响公司 2013 年报表:减少非流动资产 48,179.39 万元(截止
2013 年 8 月 31 日账面数),增加现金约 35,265.48 万元,应收资产转让款
33,882.52 万元(对方于 2013 年 12 月 8 日以后一年内支付),母公司报表净利
润增加约 8,000.00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约
8,000.00 万元(=交易对价 69,148.00-账面价值 48,179.39-职工安置费 9,000.00-
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约 3,600.00-产权交易所佣金 70.0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