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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4-03-14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 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




                 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4]45010001 号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
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
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编制和披露
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南宁糖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南宁糖业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时
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南宁糖业 2013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1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益浩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伟玲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2
                                               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   2013 年期初占        2013 年度占用   2013 年度偿还   2013 年期末占用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的关联关系            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额        资金余额
                   南宁金浪浆业有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1,279.9
                                                         应收账款                                      239.36          240.66          1,278.69   采购水、汽、运输      经营性占用
                   限公司           控制的企业                                          8
控股股东、实际控   南宁统一资产管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应收蒲庙造纸厂资
                                                         其他应收款                                 33,882.52                         33,882.52                         经营性占用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子公司                                                                                                      产处置剩余价款
                   广西南宁凤凰纸   实际控制人子公司
                                                         预付账款                   91.81              876.00          965.53              2.27        购木浆           经营性占用
                   业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
    小    计                                                                     1,371.79           34,997.88        1,206.19         35,163.48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    计
                   南宁八鲤建材有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274.19               91.01                            365.19   租赁设备及构建物      经营性占用
                   限公司
    属企业

     小   计                                                                       274.19               91.01                            365.19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1,645.97           35,088.89        1,206.19         35,528.67

注:根据南宁市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整合重组的安排,本公司母公司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并入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
成立),产投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 2013 年 11 月 5 日起,本公司与拟并入产投公司的其他公司成为关联方,与该等公司的交易自 2013 年 11 月 5
日起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南宁金浪浆业有限公司、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均为因此事项导致产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2013 年 11 月 5 日前此三个单位应该还不
是公司关联方,为数据勾辑,上表反映的为全年数。

法定代表人:肖凌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谢电邦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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