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14-03-1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南宁糖业的独立董事,本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阅,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
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重大投资、对
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
情形。
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 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