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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14-03-1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聘请的年报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
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年报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为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连贯性,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
务报表的审计机构,2014 年度的审计费按 46 万元支付,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