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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13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4-2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凌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开时间:2014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30
    5、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国凯大道 9 号公司五楼(4)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
司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136,80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8,664 万股的 47.7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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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1、关于变更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应以特别决议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6,80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长嘉、韦朝鸿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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