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 我们作为南宁糖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的《关于拟挂牌转让子公司南宁侨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严格按照产权交易转让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已经对出售的相关资产出具了评估报告等专业文 件,挂牌价格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需要,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产的保值增值。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拟挂牌转让子公司南宁侨虹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 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