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2014-08-0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并经认真研究,对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变更《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明
确了现金分红的比例,完善了现金分红机制,注重与投资者加强沟通,
增加了独立董事在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和方案时的权限,确保持续、稳
定地回报公司股东,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
中利润分配政策所作出的修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