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交易主体发生变更的独立意见2014-08-0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交易主体发生变更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
真研究,对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交易主体发生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
本次变更日常关联交易主体,是因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将其购买的蒲庙造纸厂资产租赁给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经营引起的,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用其自身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账户、发票来经营蒲庙造纸厂的资产。
变更后的主体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南宁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履约能力有保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只涉及到主体的变更,
交易价格等其他事项保持不变,未有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
黄正斌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黄友清 林仁聪
张志浩 梁戈夫
2014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