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独立董事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梁戈夫)2015-04-2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年度述职报告
----梁戈夫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述职如下:
一、2014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4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12次,其中:现场出席5次,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4次,委托出席3次,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201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4年,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4次,亲自出席会议3次。
三、独立开展工作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
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
个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公司做出各
项决议时,不受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做出独立的判断。本年度本人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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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监督作用,到公司下属厂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
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年审注册
会计师多次会面并就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持续的沟
通。
四、本人2014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
提出异议,就公司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请会计报表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对外担保、非公开发行股票、转让子公司股权、托管资产、回
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1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201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1)关于受托管理蒲庙造纸厂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4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1)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4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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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交易主体发生变更
的独立意见;
(4)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五、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各项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治理体系行之
有效,能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
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
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梁戈夫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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