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监事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书面确认意见2015-10-0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监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书面确认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书面
确认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事项。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书面确认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署:
姚宏宇 谢谨平
谭宝枝 韦益荣
雷桂明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