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监事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核查的意见2015-10-1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核查的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文件《关于对南宁糖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
405 号)。公司根据《关注函》的要求,经过认真自查后,向监事会和独立董
事提交了上述说明及相关资料。监事会在认真研阅了公司提交的说明及相关
资料后认为:
    1、公司提供的关于上述“事项一”的说明情况属实,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参与竞拍标的为非股权资产,不含债权债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没有违反《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公司提供的关于上述“事项二”的说明情况属实。本次收购股权聘
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本次评估机构
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
原则。
    公司本次对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是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
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评估结果和交易价格公允反映了标的
资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30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 年第二次
临时会议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3、公司提供的关于上述“事项三”的说明情况属实,公司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在股权收购内幕信息依
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没有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
有关规定。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