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补充核查报告2016-08-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补充专项核查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宁
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糖业”或“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针对公司董事会修订后的《南
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修订的《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西证券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4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4 号文《关
于核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44.093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5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50,732.4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7,542.7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2 日,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
[2015]45010002 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8,978.18 万元,当前募集
资金余额为 18,641.32 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5,677.30 万元,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2,964.02 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
收入 76.7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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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设立了 4 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与广西北部湾
银行南宁江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及保荐机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在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开立了 800030692100042、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开立的 63060154500000192、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开立的
552020100100186433 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需要在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施,为了便于资金管理,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与南宁
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开立 63060154700002529 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协议无特殊的条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均按约定履行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5,677.30 万元外,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存储方式
广西北部湾银行江南支行 800030692100042 8,019.05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江南支行 63060154500000192 17.91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桃源支行 552020100100186433 9.76 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江南支行 63060154700002529 4,917.30 活期存款
合 计 12,9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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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542.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978.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978.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
是否已变更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2) (3)= 用状态日 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大变化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锅炉燃烧率提
1、香山糖厂日榨 高了 8.34%,百
10000 吨甘蔗技改项 否 20,467.80 20,467.80 12491.03 12491.03 61.03 2017 年 吨蔗耗标煤从 是 无
目 技改前 4.38 吨
下降到 4.01 吨
2、南宁云鸥物流有
限责任公司食糖电
否 15,264.67 15,264.67 4,676.89 4,676.89 30.64 2017 年 项目尚未完工 不适用 无
子商务及智能配送
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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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1,810.26 11,810.26 11,810.2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732.47 47,542.73 28,978.18 28,978.18 60.95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50,732.47 47,542.73 28,978.18 28,978.18 60.9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香山糖厂日榨 10000 吨甘蔗技改项目的实际投
资额为 6,312.68 万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南宁
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专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字[2015]第 45010003 号)。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6,312.68 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均发表意见,同意实施上述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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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2015 年 10 月 23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提下,使用 5,677.3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5,677.30 万元,已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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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16 年 1 月 14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为:1、在香山糖厂日榨 10,000
吨甘蔗技改工程项目中增加明阳糖厂锅炉升级改造内容,该内容拟投入金额
5,000 万元;2、南宁云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食糖电子商务及智能配送中心项目中
智能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南宁五合变更为南宁牛湾,实施方式由租赁
仓库经营变更为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实施方式更改后购买土地自建仓库经营
拟投入金额 7,800 万元,与原来租赁仓库经营实施方案相比增加 1,487.70 万元。以
上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额度不变。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报告期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
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重大的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公司董事会及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针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
出具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更正后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5010002 号),
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更正后的《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南宁糖业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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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华西证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
种方式对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
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九、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的情形,公
司本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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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补充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曹巍 郭晓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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