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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6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立场判断,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 2,8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六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而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二、关于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
计划来确定,并遵循了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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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永利                    孙卫东




                    许春明                    梁戈夫




                                              2017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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